新聞稿件的撰寫要求是力求簡潔明了,主題明確,杜絕套話和空話,對遣詞用句還有一定的要求,不能夠使用的詞語堅決不能夠使用,新聞稿不能出現(xiàn)的詞有哪些呢?通常分為以下四類。
一是社會生活類的新聞報道禁用詞。比如說對有身體傷疾的人士不能夠使用瞎子、聾子等帶有歧視色彩的蔑稱;對產(chǎn)品或商品不能夠使用“最佳、最好”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;在醫(yī)藥或藥品報道中也不能夠使用含有“最新技術(shù)、療效最佳、國家級新藥”等詞語。?二是法律類的新聞報道禁用詞。通常要求在新聞稿件中對犯罪嫌疑人家屬、涉及案件的未成年人等不能夠公開報道其真實姓名。三是民族宗教類的新聞禁用詞。對各民族不能使用“維子、蠻子”等等舊社會流傳的帶有污辱性的稱呼。四是涉及我領(lǐng)土、主權(quán)和港臺澳的新聞禁用詞。對我國的特別行政區(qū)香港、澳門以及臺灣省,在任何文字、地圖、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“國家”,尤其是臺灣省,嚴禁用“中華民國總統(tǒng)(副總統(tǒng))”等稱號來稱呼臺灣地區(qū)領(lǐng)導(dǎo)人。
在撰寫新聞稿件時,一定要注意正確用詞、組句用詞,不能使用新聞稿不能出現(xiàn)的詞。